当前位置: 首页 > 权力事项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类别 |
行政许可 |
审批部门 |
武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项目名称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权力基本编码 | 360132003000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四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放映活动相适应的人员、场所、技术和设备等条件的,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电影放映活动。”第二十五条:“依照本法规定负责电影发行、放映活动审批的电影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或者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审批业务
序号 | 业务名称 | 办理机构 | 办理深度 | ||
---|---|---|---|---|---|
1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武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