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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运输经营者变更经营条件备案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审批部门 |
九江市港航管理局武宁分局 |
项目名称 | 水路运输经营者变更经营条件备案 | 权力基本编码 | 361018002000 |
设定依据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发生下列情况后,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许可机关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发生变化;(二)固定的办公场所发生变化;(三)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四)与其直接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的比例发生变化;(五)经营的船舶发生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六)委托的船舶管理企业发生变更或者委托管理协议发生变化。 |
审批业务
序号 | 业务名称 | 办理机构 | 办理深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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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路运输经营者变更经营条件备案 | 九江市港航管理局武宁分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