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2030042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400MB1973676G436203004200201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武宁县税务局 责任处(科)室 一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423MB1943748K
联办机构 各税源管理局
服务主题分类 税收财务;其他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1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之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武宁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窗口地址
    武宁县武陵岩大道南50米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工作时间
    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冬令时) 工作日9:00-12:00 13:30-17:30(夏令时)
  • 电话号码
    0792-7706977
  • 咨询邮箱
    wnxswjdyswfj@126.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武宁县税务局纪检组
  • 窗口地址
    武宁县西海大道29号
  • 工作时间
    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冬令时) 工作日8:00-12:00 14:30-18:00(夏令时)
  • 电话号码
    0792-7706822
  • 投诉网址
是否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支持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方式 银行卡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2.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代开申请。
【不予批准的条件】 资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不完整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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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代开增值税发票结果样本
问题要报送哪些资料?
答案经办人、开具人身份证明原件
问题予以批准的条件是什么?
答案1、提交身份证原件。 2、申请开具非国家实行许可制度流通的货物、应税劳务服务。
问题不予批准的情形有哪些?
答案申请开具国家实行许可制度流通的货物、应税劳务服务